该公司当期所得税费用143,利润总额73,预收款项为0,期初应收款项61。
应付账款、应付利息当期增加467,营业税金及附加上期数1000当期-342。
其他数据看着没什么异常,除了管理费用没有随着营收的上涨而上涨,略微下降。
解答:
1.税会差异的影响
(1)永久性税会差异的影响:比如企业支出没有取得发票等合规的税前扣除凭证,导致纳税调增。
(2)暂时性税会差异的影响:比如上一年度有固定资产享受了一次性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本年度的固定资产折旧就不能在税前扣除,需要纳税调增。
综上所述,由于存在上述的这些税会差异,这类支出会计核算时依然需要计入损益,导致企业利润减少;但是企业所得税计算时需要做纳税调增,从而导致“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的增加。从而最终就可能出现,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大于“利润总额”的现象出现。
简单举一个例子:
甲公司的“利润总额”本年度是0,但是去年度有一项固定资产享受了一次性税前扣除,该固定资产在本年度会计折旧10万元计入了当期损益,无其他税会差异。
分析:由于该固定资产已经一次性税前扣除了,其计税基础就变成了0,本年度会计折旧10万元,就不能税前扣除,就需要做纳税调增,本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0+10=10万元,本年度应纳税额(所得税费用)=10×25%=2.5万元(假定税率25%)。
2.合并报表的影响
由于企业所得税是单独的法人主体为纳税人,企业在合并报表的时候,各子公司之间的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并不能相互抵减,从而导致了子公司之间利润有正负时合并后就会变小,但是“所得税费用”却没有抵减变小。
3.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如果发现了以前年度会计差错且涉及到损益的,不需要按照“追溯调整法”进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而是采用未来适用法在当期直接进行调整,会计差错的影响直接计入当期的损益。
但是,企业所得税则需要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更正申报,而不能直接在会计差错发现的当期进行扣除或申报收入。
因此,由于会计核算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就可能出现当期“所得税费用”大于“利润总额”的现象。
举例:
某甲公司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2021年10月发现:2020年11月一笔销售收入10万错误地计入了“预收账款”,货物已经发出,成本也结转入了2020年度的“主营业务成本”。
该企业2020年度满足小型微利企业条件(100万元以下),2021年度利润总额0万元,除上述问题外无税会差异。
分析:
(1)企业发现会计差错后的会计处理:
借:预收账款 1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万元
(2)税务处理:发现差错后,应及时更正申报,对已经申报的2020年企业所得税进行更正,补缴企业所得税,并按规定缴纳滞纳金。
补缴2020年度税金=10万元×25%×20%=0.5万元
补缴2020年度税金及缴纳滞纳金的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0.5万元
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按实际金额计算)
贷:银行存款(按实际金额计算)
(3)2021年度虽然财报显示“利润总额”是0万元,但是由于是2020年度会计差错调整就有10万元,而2020年度漏报的应税收入已经通过更正申报补税了,从而2021年的应纳税所得额=0-10万元=-10万元(假定不考虑税收滞纳金),因此2021年度除补缴2020年度税金外不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021年度也不再需要计提“所得税费用”了。
最终情况是:“所得税费用”是0.5万元,“利润总额”是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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