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 受票方未进行用途确认时,由开票方通过电子税务局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不能部分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
● 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可在电子税务局(当受票方为非试点纳税人时,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发起和确认)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则可以选择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启用各级税务机关电子印章的公告》的解读
一、公告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广东省税务部门于2016年上线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为进一步推进无纸化办税,提升办税效率,优化纳税服务,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启用各级税务机关电子印章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就有关事项向社会公告。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电子印章的使用范围。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电子印章适用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及其下属各级税务机关在电子税务局依申请或依职权向纳税(缴费)人、扣缴义务人出具各类电子表证单书时使用。
(二)明确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电子印章的法律效力。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电子印章是应用数字证书技术模拟实物印章的图形化电子签名,在出具各类电子表证单书时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明确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电子印章的样式。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电子印章样式与各级税务机关实物印章一致。
(四)明确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电子文书的查验方式。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提供电子文书查验功能可查验电子文书真伪。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税(费)种综合申报电子税务局操作问答
自2021年7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以及烟叶税11个税种。
1、如何快速找到税(费)种综合申报的入口?
方法一
登录【电子税务局】— 右上角搜索栏搜索“综合申报”
方法二
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税(费)种综合申报】
2、税(费)种综合申报前需要进行哪些必要操作?
申报前需要先维护税源信息,纳税人进入“税(费)种综合申报”功能首页,通过页面“点此更多税源采集”模块操作列,可进行财产和行为税相应税种的税源采集。
3、税(费)种综合申报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左侧显示的税种列表为当前用户所应申报税种,当某税种已采集税源数量大于0时,且存在未申报的税源,才可勾选该条税种进行下一步申报,且默认申报全部未申报税源信息。
查看当期应申报信息,勾选当期可申报的税种
进入综合申报表后,系统自动对数据进行校验。
双击申报表某一行税种,系统弹窗显示该税种的申报明细表数据。
确认申报数据无误后,点击【申报】。
4、申报完成后如何查看申报结果、缴纳税款?
纳税人已完成的申报业务,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结果查询查看申报结果及进行后续操作。
5、如何进行申报作废?
纳税人点击【申报作废】进行财行税合并申报作废,选中需要作废的申报记录,点击【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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