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填报个人养老金税前扣除信息?
发文时间:2024-4-15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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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纳税人可以先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对应的商业银行APP等渠道,查询下载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再通过个税手机APP以“扫码录入”或“手动录入”的方式采集个人养老金信息,并将该信息推送给扣缴单位或选择年度自行申报。今年,税务部门在保留“扫码录入”和“手动录入”方式的基础上,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向税务部门共享的个人养老金数据,为纳税人提供了个人养老金信息预填服务,近期个税手机APP新上线的“一站式”申报(免下载凭证)功能就是具体体现。

例如,何先生2023年缴存了个人养老金,想在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中进行税前扣除,在实际操作时,他可以打开个税手机APP:

 第一步 ,点击下方菜单栏“办&查”—“个人养老金扣除管理”功能,进入功能首页;

 第二步 ,点击“一站式”申报(免下载凭证);

 第三步 ,选择“凭证类型”和“凭证时间”,滑动验证条,点击“确认”,查询本人的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信息;

 第四步 ,进入扣除信息确认页面,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 ,进入选择申报方式页面,若凭证类型是“月度”,则可以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年度自行申报”,若凭证类型是“年度”,则仅可选择“年度自行申报”,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扣除信息提交。

整个操作过程中,何先生无需下载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操作相比以前更方便了。当然,“一站式”申报(免下载凭证)功能只是可选方式之一,何先生也可以事先自行下载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通过“录入凭证申报”功能扫码或手动录入缴费凭证信息,并申报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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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法的8个关键变化

一、征税范围描述

  增值税法第三条所规定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

  这里没有提到劳务(加工、修理修配),把劳务全部并到服务中,实现了和企业所得税口径统一。

  二、对销售服务的判定不考虑发生地原则

  增值税法第四条第(三)款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

  这条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劳务发生地原则不同,如境内A公司在境内接受向境外B公司支付咨询费,B公司在境外远程给A公司提供服务。劳务发生地完全在境外,但消费地在中国境内,B公司属于增值税纳税人,需要缴纳增值税(A公司向B公司付费代扣代缴),但不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这条也厘清了财税(2016)36号文的一个困惑。36号文附件一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也就无需缴纳增值税。但该条款在实务中争议较大。

  增值税法的发布,彻底把这个困惑厘清,2025年即便不执行增值税法,实务中基本也都会按这个原则操作。

  三、无偿提供服务不视同销售

  增值税法第五条关于视同销售的规定中,只列举了纳税人无偿转让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和金融商品要按视同销售处理,没有列举纳税人对外无偿提供服务的情形。

  难道无偿提供服务真的不用按视同销售处理了?

  单看这个法律,确实如此。但还不能过早下结论。大家还是要静待后续的政策,看看是否有更具体规定。

  四、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法定,同时赋予调整规则

  增值税法第九条将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界定为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但这个数不是固定不变的。若经济发展需要,赋予了国务院可以对该标准进行调整的权限,体现了法律的灵活性。

  五、简易计税征收率统一为3%

  现行政策对于简易计税的征收率有3%和5%(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等)两档,在增值税法第十一条中,将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征收率统一规定为3%。

  六、进项税大于销项税可随时申请退税

  现行政策中,若纳税人当期进项税额大于当期销项税额,基本都是留待后期抵扣。

  增值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于纳税人当期进项税额大于当期销项税额的部分,可以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也可以选择申请直接退还。

  七、特定情形购买餐饮服务也可以抵扣进项税

  现行政策下,一般纳税人取得餐饮服务发票,即便是专用发票(实务中可能开不出来),如果不是用于直接消费,也无法抵扣。

  如物业公司(一般纳税人,下同)将食堂外包给餐饮公司,餐饮公司给物业公司开具餐饮服务专票,物业公司(有餐饮经营范围)再给消费者开具餐饮发票。物业公司取得的餐饮服务发票并不是直接消费,但在实务中也无法抵扣。

  按照增值税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物业公司取得上述餐饮服务发票,就可以正常抵扣。

  八、对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设置起征点

  按照增值税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这就意味着,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必须设定起征点(一般纳税人没有这个优惠),而不是像以前,需要的时候才设。

  目前的起征点标准是每月10万元(每季度30万元),未来的标准是多少,由国务院根据经济形势的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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