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一点看法
发文时间:2021-11-08
作者:李霄羽
来源:税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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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于2018年12月13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第二十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从上面的文件规定可知:


  (1)只要父母和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他们当中有一位年满60岁,且无论是在职还是退休,纳税人均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2)只要父母和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无论他们是否有无养老金均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而对于这种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规定,从该文件实施至今,社会上就有很多人表示出另一种看法。


  现在60岁以上的老人各自情况也不尽相同:有的每月能够领取养老金,像城镇居民过去的上班族;有的没有养老金,像农民;有的年龄虽然超过了60岁还没有退休,仍然在工作岗位上,像高级专家、高级干部等。


  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对纳税人赡养老人支出给予的一种经济上的税收救济。但现实中,超过60岁的老人都需要子女经济上的帮助吗?国家截至2021年已经对离退休人员连续上涨17年养老金了。拿普通的工人家庭来说,父母的养老金合计起来每月至少也超过六千元,多数家庭在七八千元左右;至于高知、高管、高干等家庭,月退休金合计少则超万元,多则达几万元。退休人员这样的稳定收入,在当前物价消费水平下,基本上都能满足生活需要。随着国家物价消费水平的上涨,为了保障离退休人员的生活需要,国家也会适时上涨养老金。实际上,父母有养老金的家庭,基本上没有需要子女经济上帮助的。至于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垄断企业退休的人员,以及年龄超过了60岁还没有退休,仍然在工作岗位上的高级专家、高级干部等每月取得的收入会更高,家庭生活自然不会需要子女经济上的帮助,倘若对他们的子女再允许扣除赡养老人专项附加,这就很难让人理解了。


  超过60岁的老人农村占很大比例,一般来说他们没有上过班,也没有缴纳过社会保险费,因此,也就没有养老金,国家每月只发给他们一百多元的所谓高龄补贴。我们国家人均占有耕地比较少,再者,超过60岁的农村老人也很难再能出去打工了,依靠种地收入又是有限的,因此,一般来说农村没有养老金的老人经济上都不算宽裕,基本上要依靠子女在经济上帮助。同样,在城市里没有养老金的老人经济上也有很多需要子女的帮助。


  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搞一刀切的做法,不但出现了不合理的现象,还造成了国家税收资源的浪费。像那些领取高额养老金的老人,不但不需要子女的经济帮助,还有很多老人反而给予子女在经济上一定的帮助。


  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不应当搞一刀切,应当分情况确定是否享受扣除。应当让那些老人经济上真正需要帮助的纳税人享受扣除,即父母和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均没有或者一方没有养老金的纳税人享受扣除;如果父母和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他们都有养老金,或者一个已领取养老金,另一个无论年龄是否超过60岁,只要还没有退休,仍然在工作岗位上的,这样情况下的纳税人就不应扣除赡养老人专项附加了。


  真的希望,税收优惠政策能够雪中送炭,不搞锦上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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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重点解析:子女教育

本次个税改革首次确立了专项附加扣除制度,在进一步降低税负的同时,也给纳税人带来一些甜蜜的负担——学习适用这一新制度。值得肯定的是,整个税务系统自税务总局以下,通过网络、微信、现场宣传、专题培训等多种途径进行了大力普及,可谓是全民言个税、人人算扣除。


  经研读专项附加扣除有关文件,笔者逐一对各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有关重点进行了归纳分析,希望可以帮助有需要的人充分、顺利地享受到国家释放的减税红利。


  一、子女教育


  (一)扣除范围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


  把握三个关键词:


  1.全日制


  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是基于学习时间做出的划分,顾名思义,是指进行全天候学习的一种方式。区别于业余、函授、自考等学习方式。


  我国的全日制教育阶段可以覆盖学前教育(托管班、幼儿园、学前班)、义务教育(小学、初中)、高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按照税务总局的说法,3岁之前以抚育为主,故本次改革,除未满3岁的部分学前教育阶段,已将大部分全日制教育阶段纳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范围。此外,对于学前教育,只对幼儿年龄提出限制条件,并不要求孩子必须入园接受教育。


  2.学历教育


  区别于非学历教育:参加学历教育的学生在完成学业后,由学校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对应学历,学位证书对应学位。非学历教育如培训、进修,学业完成后只获得结业证书。


  专项附加扣除范围中,属于学历教育的阶段为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


  扣除期间包括全日制学历教育期间中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3.子女


  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


  (二)扣除标准


  1000元/月/孩定额扣除。


  纳税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申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多个子女则按“子女数量*1000元”的标准计算月扣除额。


  需要说明的是,本次个税改革确定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除住房租金外,采取的都是全国统一扣除标准。虽然较少考虑了各地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民生负担情况,笔者认为还是弥足珍贵,毕竟在短短两个月时间里——2018年10月20日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到2018年12月13日正式发文,对先前施行多年的个税制度同时进行质、量改革,同时兼顾个体利益与国家财政,殊为不易,且国发(2018)41号也明确规定,将根据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扣除范围和标准。


  (三)扣除主体


  1.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


  2.父母之外担任未成年人监护人的其他人。


  (四)扣除方式


  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由上可知,对于子女教育支出,要么一方扣100%,要么双方各扣50%,没有第三种方式。因此笔者认为,无论子女有多少父母,或者父母有多少子女,都只能选择单方全额扣或双方均额扣两种方式之一,具体如何操作,大家可以协商,但不能突破一个孩子1000元的月扣除标准。


  (五)留存资料


  如果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无须留存任何资料;如果在境外读书,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夫妻间各类“专项附加扣除”情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通知新个税法六种专项附加扣除有很多种分摊方式,有的仅限纳税人本人扣除,有的可以由纳税人或其配偶选择一方扣除,有的可以由夫妻双方各分摊扣除标准的50%。为了帮助纳税人更好地学习和记忆,本文试归纳总结如下:


  一、可由夫妻选择一方扣除情形


  子女教育


  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可选择由夫妻双方选择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继续教育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父母按子女教育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选择由父母按子女教育扣除时,可以选择由夫妻双方选择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大病医疗


  纳税人符合大病医疗支出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夫妻双方一方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


  1.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其中一方扣除。


  2.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方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住房租金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注意:以上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二、可由夫妻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50%扣除


  子女教育


  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可以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也可选择由夫妻双方选择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继续教育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父母按子女教育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选择由父母按子女教育扣除时,可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也可选择由夫妻双方选择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方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注意:以上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限本人扣除,无选择由配偶扣除的情形


  继续教育


  除子女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父母按子女教育扣除之外,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均由本人扣除,无选择由配偶扣除的情形。


  赡养老人


  符合条件的赡养老人支出,限独生子女或兄弟姐妹之间分摊扣除,无选择由赡养人配偶扣除的情形。


  注意:以上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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