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1元租金可以享受1500元个税扣除吗
发文时间:2021-06-30
作者:张国永
来源:中汇武汉税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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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家住湖北,有一套住房,但在北京工作,在北京没有住房,单位给其提供了宿舍,象征性的每月收了1元租金。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是否可以定额扣除1500元呢?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七条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由此可见,住房租金扣除只要是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而不论租金支出是多少,均可以享受定额扣除。


  应当注意:一是如果享受了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则不能再享受住房租金扣除,二者只能“二选一”。二是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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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个税扣除政策或许比提高免征额更接地气

每到这个特殊会议,就会有人建议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


  目前5000元的免征额从2018年10月开始执行,按照财政部部长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基本减除费用(免征额)调整至5000元,总体上(纳税人)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如果真能将免征额再次提高,工薪阶层——尤其是中高收入的工薪阶层肯定是拍手称好。但一项法律的颁布和实施,不可能朝令夕改。目前实施的个税法从2019年开始实施到现在也就2年多的时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建议再次修订显然不具有可操作性。


  和提高免征额(修订法律)相比,完善现有的扣除政策(完善法规)会更符合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


  以专项附加扣除的赡养老人和大病医疗为例,我们来分析一下现有扣除政策存在的弊端。


  一、赡养老人


  【案例1】张三和妻子都是独生子女,两人的父母均已超过60岁,张三一人工作,年薪30万元,无其他收入。妻子全职在家抚养孩子。


  张三每月负担“三险一金”5500元,赡养父母每月扣除2000元,无其他扣除事项。


  按照现行的政策,张三赡养岳父母的支出,不能在税前扣除。


  张三全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年综合所得-基本扣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00000-60000-66000-24000)×20%-16920


  =13080元


  如果将现有的赡养老人扣除政策扩大到以家庭为单位计算,也就是说不仅赡养自己父母的支出可以扣除,赡养公婆、岳父母的支出也可以扣除,则本案例中,张三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张三全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家庭为单位赡养老人)


  =(年综合所得-基本扣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00000-60000-66000-48000)×10%-2520


  =10080元


  扩大扣除范围后,张三全年可节约个人所得税3000元(13080-10080)。


  二、大病医疗


  【案例2】李四和妻子都是独生子女,李四一人工作,年薪30万元,无其他收入。妻子全职在家抚养孩子。李四每月负担“三险一金”5500元,2020年李四一家三口均患有大病,每人发生符合要求且由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均为12000元,无其他扣除事项。


  按照现行的政策,计算李四的个人所得税时,由于一家三口每人的医药费用都没有超过15000元,所以李四一家发生的医药费不能在李四的个人税前扣除。


  李四全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年综合所得-基本扣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00000-60000-66000-0)×20%-16920


  =17880元


  如果将现有的大病医疗扣除政策扩大到以家庭为单位计算,也就是说15000元的扣除起步线不是按个人,而是按家庭计算。则李四在计算全年个人所得税时,就可以在税前列支21000元(36000-15000)的大病医疗费用。相应李四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李四全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家庭为单位计算大病医疗扣除额)


  =(年综合所得-基本扣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00000-60000-66000-21000)×20%-16920


  =13680元


  扩大扣除范围后,李四全年可节约个人所得税4200元(17880-13680)。


  三、小结


  无论3000元,抑或4200元,节税额占张三和李四全年收入的比例都不高,即便政策不调整,张三也不会放弃赡养岳父母的义务,李四也不会放弃保障家人身体健康的责任,但若能将扣除政策扩大到以家庭为单位(从这两年的个税扣除实践看,技术上实现应该不会有太大障碍),我们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将会更加符合实际、更有大道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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