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吸收合并是否要交增值税?是否要转出资产的进项税?
发文时间:2017-07-0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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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2016]36号附件2一(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所以企业通过合并,将实物资产及与其相关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的,不征增值税,且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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