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入土地使用权的进项税额抵扣问题?
发文时间:2017-07-0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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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处理主要区分以下几种情形:


  (1)从政府购入土地,取得的是土地出让金票据。


  ①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②其他企业不得抵扣,也不得差额纳税。


  (2)从其他纳税人购入土地使用权。


  ①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进项税额正常抵扣。


  ②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确认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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