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第十六条规定:“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档包括以下内容:
(一)成本分摊协议副本。
(二)各参与方之间达成的为实施成本分摊协议的其他协议。
(三)非参与方使用协议成果的情况、支付的金额和形式,以及支付金额在参与方之间的分配方式。
(四)本年度成本分摊协议的参与方加入或者退出的情况,包括加入或者退出的参与方名称、所在国家和关联关系,加入支付或者退出补偿的金额及形式。
(五)成本分摊协议的变更或者终止情况,包括变更或者终止的原因、对已形成协议成果的处理或者分配。
(六)本年度按照成本分摊协议发生的成本总额及构成情况。
(七)本年度各参与方成本分摊的情况,包括成本支付的金额、形式和对象,作出或者接受补偿支付的金额、形式和对象。
(八)本年度协议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的比较以及由此作出的调整。
(九)预期收益的计算,包括计量参数的选取、计算方法和改变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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