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报告规范—009 税务证件增补发
发文时间:2019-0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收藏
1487

【事项名称】

税务证件增补发


【业务描述】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遗失、损毁税务登记证件的情况,应向税务机关申 报办理税务证件增补发事项。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2.《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7 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36 号、第 44 号、第 48 号修改)第三十七条


【办理材料】

image.png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 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 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流程】

image.png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 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 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税务登记证件包括但不限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正、 副本)、扣缴税款登记证件等,其他税务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发票领用簿等。


【基本规范】

1.受理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接收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 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 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办理按照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报送材料录入数据。根据信息系统的提示信息,提醒纳税人更正纠错。

3.反馈办理结束后,税务机关制作相应税务证件并发放。

4.归档 将资料进行归档。不得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办理材料用于与政务服务无 关的用途。


推荐阅读

分包人开具1%,总包差额简易计税可以全额开3%专票吗?

     案例:某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为工程总承包人,承包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承包采取“甲供工程”方式,选择简易征收,1000万的工程又劳务分包出去400万元,劳务公司按照1%开具普票,请问,总承包人能否开具全额即1000万3%专票?


     目前,关于差额征税,有两大类开票方式,一是全额开票,即企业可以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是差额开票,即扣除部分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部分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另总局2016年第23号公告规定,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综上所述,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才应当开具差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全额开具专票必须是政策有明确的规定。提供建筑服务,采用分包模式选择差额征税,政策并未规定扣除的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建筑分包差额征税允许全额开具3%专用发票。至于分包人是1%也好,甚至于是免税也罢,总包人是凭分包开具的发票差额纳税,不影响其全额开具3%专票,并且所开具的专票下家可以全额抵扣。


兼职人员费用是入“工资”还是“劳务费”?


兼职人员工资,是计入工资表内,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个税,还是按劳务费入账,申报时按个人劳务报酬预扣个人所得税?


同样是兼职,其实身份是不同的。为了完成单个任务而雇佣的兼职,无论兼职是否在企业工作,都属于劳务报酬,按劳务费入账,申报个税时按个人劳务所得预扣。这种兼职,企业与兼职直接只存在劳务关系,不存在实质的劳动关系。如果兼职费用按月结算或工作具有延续性,兼职劳动期间需要听从企业安排,这时,企业与兼职存在实质上的劳动关系,无论是否签有劳动合同,都应当按职工工资所得入账,个税申报时按工资所得预扣个税。


001.jpg



例1:小张在九州文昌公司担任兼职会计,每月兼职费用3000元。小张的工资是属于劳务费还是兼职工资?


分析解答:小张的兼职工作属于有延续性工作,且工资是按月支付。应当确认为兼职工资入“应付职工薪酬”,个税应当按工资申报个税。


例2:小王是A公司设计师,B公司想要设计一套宣传版,雇佣小王在休息日来B公司进行设计,小王经过一个月的工作设计完成,B公司支付小王5000元。此时小王的所得属于劳务所得税还是兼职工资?


分析解答:对于B公司来说,小王5000元支出属于劳务费,因B公司为了完成临时单一任务而聘用小王。费用结算也是根据任务完成情况结算,双方不具备实质上劳动关系,支付的费用应当计入“劳务费”,个税申报时应当按“劳务报酬所得”预扣个税。


例3:B企业为了开发一套办公系统,由于工期,所以招聘2名兼职程序员,B企业安排其入技术部,工作由技术部经理安排,2名程序按照月度结算工资。


分析解答:因为招聘的兼职程序员,需要服从甲公司安排,属于甲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一部分,存在实质的劳动关系,所以属于“职工工资”范畴,个税申报按工资薪金所得申报。


在实务工作中,会出现劳务费与职工工资很难界定的情况。也就是说,该项支出既可以认定“劳务费”,也可以认定为“职工工资”。如不提供劳动场所兼职代工,这种代工工人按完成件数结算报酬,工作上比较松散,基本上工作期间不可能接受工厂的领导。但其工作又有延续性,在一定程度上又需要接受工厂安排。像这种情况的兼职,既可以认定是劳务报酬也可以认定是工资。具体选哪一种,会计一般会选择申报方式更省税的方式。


哪一种方式申报更省税


1、个人代开劳务发票税率:


个人去税局代开劳务费发票个人的劳务费,增值税税率是3%,同时根据增值税额,计提城建税7%,5%,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


同时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下:


①、800元以下免个税。

②、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直接抵扣800元的费用。

③、每次劳务费收入超过4000元的以后,收入额的20%,再乘以20%的个人劳务费税率。

④、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超过2万元的,个人劳务费税率是为20%。

⑤、每次劳务报酬收入在2万元以上,但是不超过5万元的部分,个人劳务费税率是为30%,速算扣除数为两千元。

⑥、每次劳务报酬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部分,个人劳务费税率是为40%,速算扣除数为7000元。


2、计入工资的税率


工资个税税率表


002.png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累计减免税额 — 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 累计免税收入 — 累计减除费用 — 累计专项扣除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3、做入工资明显更加省税,是财务的第一选择


以5000元月收入为例,计入工资是不纳任何税,但个人代开要缴纳 200多的增值税与附加,以及个税 640元。自然人代开劳务费的税率,无论是哪一个税收阶梯上都要高于工资的税负。所以可以很明确的断定,超过800元的兼职费用,做入工资更省税。会计操作的关键点在于,什么情况下才能把兼职费用做入工资表内。


小程序 扫码进入小程序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