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在土增税上没有对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规定。
对于开发商,经济适用住房可以减免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
根据财税[2008]24号 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二)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及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印花税
不过市面上的规范口径都是针对经济适用住房,是住房。为啥问题里会提及商业,表示对经济适用住房认定这块还真没了解过,您那商业也能认定为经济适用住房么,给我科普科普被。
然后个人认为土增清算时需要缴纳土增税的住房就不可能是经济适用住房啊,你看经济适用住房一它肯定是普通标准住宅,二它肯定便宜,增值率不应该超过20%啊。你要是交税了就不应该是经济适用住房了啊。
另外你一个项目里可能只有一两栋是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回迁房,但不代表整个项目都是经济适用住房。